清风小说 现代都市 汉末争霸,我为乱世枭雄胡从高顺全章节小说
汉末争霸,我为乱世枭雄胡从高顺全章节小说 连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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努力的菜鸟

    男女主角分别是胡从高顺的现代都市小说《汉末争霸,我为乱世枭雄胡从高顺全章节小说》,由网络作家“努力的菜鸟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得知自家公子做官了,整个院子里都是一片欢声笑语,这些仍旧呆在这里的人也感觉自己有盼头了。高顺看着众人满脸喜色,但自己心里却是有些无奈,难道自己真的要跟着吕布走下去,走上之前那个同名人的老路。今天他已经看出来了,吕布对他的确没多少重用的心思,只不过现在是无奈才用他,等于就是抓壮丁。不过他还是没有扫了大家的兴致,让胡从去安排庆贺一番,另外给众人一些赏钱。而在太守府里,曹性等人却是依旧围着吕布。曹性道:“都尉,您让高顺做了户曹史,这个大家明白的确只有他合适,但为何还要给他个空头的屯将职位?”吕布瞪了他一眼道:“你懂什么。高顺武艺超群,难道他真的就愿意只做一个文职官员?难道他不想拥有权势,没有人马他还不是一个文官,现在给他一个屯将的职位,也...

章节试读


得知自家公子做官了,整个院子里都是一片欢声笑语,这些仍旧呆在这里的人也感觉自己有盼头了。

高顺看着众人满脸喜色,但自己心里却是有些无奈,难道自己真的要跟着吕布走下去,走上之前那个同名人的老路。

今天他已经看出来了,吕布对他的确没多少重用的心思,只不过现在是无奈才用他,等于就是抓壮丁。

不过他还是没有扫了大家的兴致,让胡从去安排庆贺一番,另外给众人一些赏钱。

而在太守府里,曹性等人却是依旧围着吕布。

曹性道:“都尉,您让高顺做了户曹史,这个大家明白的确只有他合适,但为何还要给他个空头的屯将职位?”

吕布瞪了他一眼道:“你懂什么。高顺武艺超群,难道他真的就愿意只做一个文职官员?难道他不想拥有权势,没有人马他还不是一个文官,现在给他一个屯将的职位,也算是给他一点希望,让他能够安心为我所用,若是他跑了,你能把钱粮管好?”

曹性尴尬,的确,若是高顺不好好做事,一旦偷偷跑了,九原城暂时没人接替,还不乱套了。

“都尉英明!”众人都是赶紧躬身一拜。

“都去忙自己的事情吧,记住,不要随意为难高顺!”吕布最后吩咐。

其实这话这话根本不用吩咐,毕竟这里大部分人可都是从高顺手里带回去了女人,终于不再干熬了,没特别情况自然也不会跟高顺过不去的。

第二天,九月二十三,高顺就带着胡从和黑娃前往户曹史的衙门去接手事务,从今天起,他就正式为官了。

官署里三个文官,一个二十多岁清秀青年,一个发福的中年,一个干瘦的老者,早早就在门口迎接,见到高顺赶紧拜见。

一阵寒暄之后,高顺也了解了三人的情况,青年叫王占元,主要负责文书抄写,说白了就是个打杂的,胖子中年人叫马邑,负责税收和金库,枯瘦老者叫严澄,负责粮草收入和分发各种账册的等级。

高顺先是四处熟悉了一下环境,也没发表什么意见,当天仅仅吩咐了一件事情,让三人找人手把官署里里外外打扫清理一遍,另外就是对钱粮两个小部门的陈设做了一些调整,总之,一切看起来就是仅仅打扫了一下卫生,变幻了一点格局摆设而已。

胡从跟着也是不解,悄悄问道:“公子,人家都说新官上任三把火,您这……”

高顺笑笑道:“你看看这里里外外,都脏成什么样子了,要是你整天待在这里不觉得难受吗?”

“可您不是也该收拾一下这些账目吗?”胡从是做过酒楼掌柜的,当然也清楚账目才是关键。

高顺淡淡一笑道:“不急,刚刚换人,以前的账目都是乱七八糟的,我们还需要重新整理。但那样的话,耗时费力,暂时不去管它,慢慢来。咱们给他一刀两段,从新开始!”

“来,我教你一个法子,你先记熟了。”

于是,高顺将自己当初列表格的知识教给胡从,然后教他数字和加减法等等一些最基础的数学常识。

胡从是读书人,本就懂简单的算学,因此学这些东西很容易,对高顺就更加敬佩了,简直崇拜,教授知识,那简直就是老师才会做的事情,于是愈发的恭敬起来。

第二天,九月二十四,高顺一到衙门,看到这里焕然一新,顿时感觉舒服了许多。

他笑着对众人道:“看看,如今此处焕然一新,大家在此处做事,是否感觉舒服了一些啊?”

马邑三人马上点头称是:“大人教训的是,是我等先前太懒散了!”

高顺点点头,面色严肃起来道:“从今日起,本曹史对这钱粮府库做一番调整。钱、粮、草、布、盐、铁全部独自分科,其余物品列为一科,总共分为七科。严澄,专管粮草两科;马邑,专管钱、盐、铁、布和杂物六科;王占元,日后去负责统计人口户籍,牲口数量,税收。

所有科目,各自立账,每一类账目,分为收、支、借、还、欠五个账目,不得混淆。时间、事项、接收人等,必须记清楚,该计入哪个分类不得出错,但凡计入的账目,不得毁坏,要逐年封存,以备查证。

做得好,本曹史定然为你们奏请吕都尉请功邀赏,若是出错,也定然惩处!各位可记住了?”

众人心头一紧,竟然要全部分科,而且连收支借用还全部分列记录,事情不难,但是,这样一来,他们的很多背地里的一些小手段就要全部暴露了。

高顺把众人的神色变化都看在眼里,淡淡一笑道:“此前的事情,只要不是私通贼寇,十恶不赦的,就算是查实了,本曹史也会网开一面既往不咎的,但若是从今日起再犯,那定然严惩不贷。魏子恒的下场,想必大家都看到了,若是不想被吕都尉一刀斩了,那就管好自己的手,莫要乱伸。”

三个人都是心头一震,内心发寒,赶紧躬身道:“曹史大人放心,小人定当竭尽全力,不敢有半分懈怠!”

“嗯,那好,王占元,你今日且留在此处,当值,暂时处置一切事务,有不决者,可来仓库禀报,其余人跟本曹史走!”高顺连坐都不坐,抬脚就往外走。

“大人,去何处啊?”一直没怎么说话的严澄顿时一惊。

“去查库!”高顺道。

严澄脸色难看:“大人,吕都尉前几天刚刚查过。”

高顺根本不理他,一边走一边说道:“吕都尉大查库结果并未告知本曹史,本曹史只好自己另外查了。你等前去仓库等候,做好准备,我这就去拜见吕都尉,请求人手协助!”

高顺根本不多说,转身上马就走,黑娃全身武装,雄赳赳气昂昂的跟着就是一路狂奔前往太守府。

得知高顺要重新准确查库,吕布也不阻拦,直接给他调拨了300军士去协助,这种事,他最不想参与,头疼。

九月二十四查粮食,九月二十五查草料,九月二十六查府库,盐、铁、布等等各项库存都被他赶月底查了一个遍,向吕布重新递送了一个当前库存账目之后,然后重新立账册。

吕布看了之后一方面对高顺的办事能力赞叹不已,同时也对真实库存的情况头痛。

“照你查的情况,如今九原城中,粮草一共也就只能支撑三个月时间了,眼看即将天寒,若是一旦下雪,岂不是要出乱子。”吕布有些忧愁道。

高顺点头:“不错,这也是高顺来禀报的意思,还望都尉早做打算。”

吕布瞪他一眼,“早做打算”?呵呵,麻烦事都扔给老子,叫老子怎么打算。

忽然瞪着高顺道:“高顺,你有何办法?”

高顺看了吕布一眼,心里活动起来,这也许是自己一个机会,自己不能老呆在这城里,只有走出去才有办法,也只有出去了再有可能去招到自己的兵。只有手下有兵,才能真正的有势力。

微微一思索,高顺道:“高顺愿意一试,不过尚需都尉大人协助!”


高顺什么时候被人这么跪拜过,赶紧下马将这些人扶起。

等问了一些情况后才知道,这些人的原本是边关的一些村落里的人,那些村落已经被屠戮一空,没有活人了。

高顺也是无奈,心头悲凉。

胡从过来抱拳道:“没想到公子如此勇猛,简直是天神下凡,真乃我大汉之福!”

高顺制止了他的奉承,说道:“这里并不安全,刚才有个匈奴兵逃走了,向前那队人马也许会很快回来,赶紧把牛车上的东西装到一辆车上去,女人老弱都坐牛车,男人们都骑马,尽快赶去九原城吧!”

听到匈奴兵还会回来,所有人都是一惊。

“黑娃大哥,阿福,你们去搜那些匈奴兵的身,他们身上有不少抢来的东西,要是这些人谁的就还给她们,其他的都集中起来,后面处理!”

高顺刚才一战,可谓是让所有人都心服口服,他现在的话,比什么都管用,所有人毫不犹豫就去各自忙活,那些被救的女人们也跟着去帮忙。

很快,不到一炷香时间,三辆牛车上的东西被重新装了一遍,空出来两辆牛车。

刚才被救的女人一共有十三个,加上之前人群里的两个女人和小六、小七两个孩子,坐下去还不怎么挤。

将东西收拾一遍,三个男人自告奋勇去赶牛车,高顺、黑娃、阿福还有另外的四个人一起骑马,剩余人则是有人去牵牛,或者去牛车上挤着,众人赶紧朝着东方赶去。

高顺将原本黑娃的弓还给了他,又分别送了他跟阿福每人一张刚刚缴获的弓,这可比他之前的好多了,让两人都兴奋的咧嘴直笑。

高顺自己也选了一把自己感觉最好的弓,找了一只箭壶,将其中装满箭支,另外找了一把趁手的弯刀,算是自己的武器了。

不过他倒是小看了阿福这些人,竟然连这些匈奴兵身上的衣服靴子什么都给扒光了,最后这些尸体几乎身无片缕。

不过他没有制止,死了就死了了,这不是他曾今的时代,这些人太穷了,身上衣服都破烂不堪,扒光了也属于正常。

“高兄,能不能请求您一件事情?”赶路的时候,黑娃忽然有些扭捏的凑了过来说道。

“什么事?”高顺随口问道。

黑娃马上极为郑重道:“能不能以后就让我跟在您身边,做个马前卒,我保证,您说什么我就做什么,你让我往东,我绝不往西,让我抓鸡,我绝不撵狗!”

“噗!”高顺没忍住直接笑了:“你干嘛要跟着我?我都没想过我要干嘛呢。”

黑娃却是极为坚定道:“不管高兄做什么,我黑娃都跟着你,我愿为奴为仆,跟随您的左右,牵马坠蹬,绝不背弃!”

高顺扶额,赶忙道:“我可没想着收仆人啊,一切等到了九原城再说吧。”

黑娃却是顿时哭丧着脸,他觉得高顺是看不上他,太弱了。

但高顺明显小看了他的执着,他刚说完,就听到黑娃道:“我不管,我黑娃生是你的人,死是你的鬼,这辈子我就跟定您了!”

“咳咳咳!”

高顺差点被自己口水给呛到,顿时满头黑线……这话怎么听着这么别扭呢。

要是一个漂亮的妙龄女子对他说这句话他还会很自豪,可一个虬须大汉对他说这种话,他只感觉浑身发毛。

高顺好容易压下心中的尴尬说道:“呃,黑娃啊,这件事等到了九原城,看看情况再说,我对那里一无所知,今后什么打算都没想好,你先不要随便做决定。等我考虑好了以后的打算,若是到时候你还这么想,咱们再商量。”

听到高顺这么说,黑娃这才高兴起来,像是得到了糖果的小姑娘一样,竟然有些手舞足蹈起来,差点从马背上掉下去。

正在赶路,不合适停下做饭,还好刚才从车上的东西中找到了一些被抢来的饼子,众人都是就着水,分了吃。

虽然高顺对这个时代的生活水平已经估计的很低了,但见到这些饼子,还是感觉自己有些难以下咽。

黑不说,而且很硬,硌牙,简直能当武器砸破人脑袋。

但是看到其他人,竟然都跟得到了什么美味的东西一般,十分开心,很是感慨,心头真的很是怀念曾今的生活。

红烧肉、白面馒头、大白米饭、红烧狮子头、葱花饼、羊肉火锅……

高顺赶紧摇了摇头,清除了这些东西,不能想,越想越饿。

有了牛车和战马,众人的行进速度快了很多,加上有了粮食,各人心里也很是开心,气氛很轻松,哪怕他们都失去了亲人,但这一刻,他们都没有多少悲伤了。

还活着,还自由,这已经是最大的幸运了!

不少人不时看向高顺,眼神里流露出不少情绪,有几个年轻些的女人竟然还脸上露出了羞涩的红晕。

高顺却是没空关注这些,他现在是所有人心目中的战神,他得保护他们,他要随时观察周围的动静,防止再次遇到危险。

也不知道是不是临近九原城的原因,那些匈奴兵并没有追来,这让他安心不少。

临近黄昏,他们再次花费了一天时间,看到了远处的一座城池。

城池很雄伟,高大的城墙和箭楼,在草原上很突兀,像是一头凶兽在注视着周围的一切敌人,守护着这一片土地。

“哇,到了!九原城到了!”除了高顺,其他人都喜极而泣。

从这一刻起,他们都不用再担惊受怕被匈奴人抓走或者杀死了!

“什么人!止步!”

临近城门时,城墙上马上有军士大声厉喝。

高顺这才发现,城门已经关闭了,城墙上有不少军士在值守。

“军爷,我们是从朔方逃难过来的,那边被匈奴鞑子攻破了,请求放我们进城吧!”马上人群里有人大声喊道。

“朔方逃过来的?”城墙上的军士也明显吃了一惊。

“尔等且等着!”

有军士回答一声,就再次没有了声音,不过有好些人看向这里指指点点。

大约等了一炷香时间,城门轰然打开,一队彪悍的甲士冲了出来,人人腰挎长刀,手执铁枪,很是精锐。

为首一人,骑着高头大马,身形很是魁梧,手持一杆长戟,最是威武不凡,年龄也不大,看上去也就二十多岁的样子。

刚过来,却是将众人包围了起来,而且举起了手中武器,似乎稍有不对就要出手一般。

“尔等说是从朔方逃过来的?”为首武将喝问道。

胡从从牛车上下来,上前抱拳道:“将军,小人胡从,我等的确是从朔方逃过来的。”

那人却是不轻易相信:“那你们这些战马和一整车的东西从何而来?分明是劫掠所得吧,还有这么多女人,难道她们也能从那边逃过来?”

那人身后一位比普通军士明显穿戴更好一些的军士顿时厉喝道:“尔等到底是什么人,还不从实招来?”

胡从这才反应过来,看了一眼高顺和那牛车上的人和物品后赶紧抱拳说道:“将军明鉴,事情是这样的!”

胡从然后将所有事情说了一遍,却是把那些军士还有那位带队的武将给惊的不轻,纷纷看向了高顺。

“你就是凭一个人杀光了十五名匈奴兵救下这些女人的高顺?”那为首军士问道。

高顺学着胡从的样子抱拳道:“正是,在下就是高顺。那些匈奴兵的确是我杀的,不过我只杀了14人,还有一人因为他的马受惊跑的太快,我没追上,让他给逃了!”

高顺不补充还好,一补充更是吓了众人一跳,不光杀了,还去追杀了,这还真是一位猛人啊。

“且吃我一戟!”

忽然,那为首将领大喝一声,直接就提戟便刺,朝着高顺的面门急速刺了过来。

这一戟没有任何征兆,简直是又快又急,高顺被吓的不轻,瞬间拔出腰间弯刀直接一刀就砍了过去!

“嘭!”

这一刀精准的砍中了长戟,让长戟直接朝一边甩出。

等高顺看向手中的弯刀时,竟发现已经被崩开了很大一个口子,这把刀算是毁了。

高顺黑着脸问道:“将军为何对我无故出手?”

那人却是忽然哈哈大笑道:“哈哈,不错,果然有些实力,难怪能独自杀掉一队匈奴兵,本将信你了!”

“开城门,放人进城!”那人大手一挥,马上周围军士都是收起了武器,让出了道路,也纷纷对高顺投来尊敬的目光。

这时,那将领才对高顺抱拳道:“在下吕布,方才只是一时手痒,想要试探一下兄台身手,多有得罪,还望见谅!”

高顺陡然双眼瞪圆:“你就是吕布?”

那人抱拳道:“正是,如假包换,哈哈!兄台可随我进城,布请白酒设宴,为兄台接风洗尘!”

高顺却是愣住了,卧槽,我见了吕布,活的!

其他人也是全部震惊,忽然就纷纷下车下马,在地上跪倒一大片:“拜见飞将军!”


半个时辰后,前方一骑狂奔而来,来到近前也不下马,直接拱手禀报:“禀报军侯,前方十五里发现鲜卑鞑子踪迹,根据马蹄印可以判定,对方是往南去了,而且积雪散乱,还没有凝结的迹象,过去时间应该不足一个时辰。”

高顺点点头:“好,我们今天就干一票大的!前方带路,传令,全队全速前进!”

大家都是骑马,十五里的路程眨眼就到。

高顺都不用细看,这积雪上有很清晰的一队马蹄印,一路向南而去。

若是其他季节,想要从这草地上判断敌人的踪迹至少要花费点功夫,不过现在很容易,这就是雪地的好处。

这个时候,金鹰卫其他人也策马回来,郑福向高顺抱拳道:“公子,前方十里外还有一队鲜卑人骑兵走过的痕迹,根据马蹄印判断,那边总共有大约两百战马,骑兵人数大约是100人,,跟这边差不多。”

高顺自然不懂得如何从马蹄印判断数量,但是这里可是有三名老兵,还有四名鲜卑本族人,很清楚情况。

马江解释道:“鲜卑人一般劫掠的话,都是一人两匹马,这样不但可以轮换骑马,不但提高了行动速度,还让战马有时间恢复体力。另外,一旦有收获,他们还可以用多余的战马驼运劫掠来的东西。”

高顺忽然想起来自己最早击杀的那批人,当时他叫匈奴人,也是根据胡从那些人的说法来看待的,但现在又有鲜卑人,他说实话,还真分不清两者。

于是问道:“那为何我之前斩杀的匈奴人怎么都是单人单马?”

这个问题,显然有些无知了,顿时他就感觉到了大部分人的奇异目光,虽然不是鄙视,但也很让人尴尬。

好在马江此人很有些眼色,赶紧说道:“军侯出山时间不久,大概是不知,早在光武帝建武二十四年,匈奴就分裂为南北两部,北匈奴远遁漠北,而南匈奴则是投降了大汉朝,被安置在河套地区生活,一方面为大汉朝养马和守护边疆,一方面也受到大汉朝援助和庇护。但如今朝廷宦官外戚干政,管束就松懈了,南匈奴也开始时常劫掠汉民,鲜卑也是。

不过因为河套毕竟距离此处不远,他们很快就能返回,一般不需要单人双马,鲜卑势力都在阴山以北,路途遥远,因此一般都会单人双马。

上次军侯击杀的一小队匈奴兵应该是被留下押送劫掠收获的,毕竟他们大队人马就在前面不远,加上距离河套已经不远,防备心不强,只是他们运气不好撞上了军侯。”

高顺这才恍然,原来是这么回事,看来自己的运气还真是好啊,也算是那些女人的运气不错,不然遇上了大队人马,就是自己有心也救不了。

“这么说来是南匈奴又有了不轨之心?”高顺陡然目光发寒。

众人默然,朝廷腐败,边民便遭殃了,也正是因此,朔州城才会被匈奴人攻打,但时至今日,朝廷依然没有发兵平定,可见朝廷混乱已经到了什么程度。

高顺目光森然,冷声道:“虽然朔州那边匈奴我们平定不了,鲜卑大队人马我们也灭杀不了,但小队人马还是可以的。传令,跟着这一路鲜卑人的足迹南下,金鹰卫前方探查!鲜卑人不是有战马嘛,那咱们也弄个一人双马用用!”


高顺看看他腿上还在渗血,摇摇头道:“木黎,来坐下,你这样包扎没用,我给你重新包扎一下!”

木黎连忙摆手:“将军怎么可以为我这个仆人做这种事?”

高顺笑道:“你连命都交给了我,我为你包扎一下伤口算什么!坐好,不想以后留下后患,就赶紧包扎好!”

木黎感动的多想哭,眼睛发红,却是什么话都说不出来。

“你怎么没去找家人和朋友啊?”高顺问木黎道。

“我的家人都死了,这里也没有朋友!”木黎回答,神情忽然有些落寞。

高顺也是有些内疚,知道勾起了木黎的伤心事,不过他还是想弄清楚木黎的身世,再次问道:“能跟我说说你的事情吗?值钱啊石川说你是一个部落的首领之子,怎么会最终加入叛逃汉人的部落?”

面对高顺,木黎没有隐瞒,沉默了一会儿后最终讲出了他的故事。

原来,木黎是一个叫苍狼部落的首领之子,他们的部落不大,族人男男女女大约一共2000余人,虽然不算大部落,但只要不遇上强大敌人和天灾,倒是日子过的很美满。

他有一个妹妹,很漂亮,也正因为她妹妹的绝世容颜,让他们整个部落陷入了覆灭。

7年前,鲜卑单于檀石槐身死,其子和连继立,和连既没有勇猛的战力,也没有过人的智谋,但他却是十分好色,专门对自己部落和其他部落的美女下手,经常以单于身份强行索要,不给,那就直接出兵灭杀和恐吓,最终导致很多部落逃亡,也让鲜卑人内部开始分裂。

就在一年前,和连意外路过苍狼部落附近,结果得知这里有一位绝世美女,自然就直接前来,一见之后自然就直接索要。

苍狼部落崇尚天狼神,信仰勇敢和不屈,这种事情怎么可能答应,直接严厉对抗,于是一场灭族之灾就此降临。和连最终含怒离开,他们也准备赶紧迁徙,只是他们小看了和连的狠辣,直接带领一万骑兵追杀一千里,最终,苍狼族人全部被杀,木黎的妹妹为不受侮辱自杀而亡,木黎只身一个人逃了出来,最终来到这里,碰巧魏兴招人,就他就加入了。

之前那个被他击杀的斑鲁奇,正是当初告诉和连他妹妹是绝世美女的人,没想到竟然在这里见到了。仇人见面自然分外眼红,让他直接冲了上去,如今击杀了斑鲁奇,也算是给族人报了一点仇。

高顺叹了口气,拍拍他的肩膀道:“节哀。不过只要你活着,那报仇就有机会!”

他也总算明白为什么木黎会以他们部落的最高礼仪发誓效忠他了,这是为了报仇啊。

高顺为木黎重新包扎一下,比之前好太多了,可以是减少失血,等待回去用些草药,恢复绝对不难。

这个时候,石川他们也一个个回来了,18个人竟然带回来了112个人,有老有少,有男有女,不过都是一副瘦弱不堪的样子。

石川躬身抱拳道:“主人,这些人除了一部分是我们的亲人外,还有一些是我们的朋友和一起逃难出来的,也有几个人是这里认识的,但小人敢以命保证,这些人绝对人品没问题,而且不会对主人背叛。”

高顺看过去,这里面,男人占据绝大多数,10岁以上女人只有28人,另外还有3个老人,以及5个孩子都是五六岁大小,胆怯的看向高顺。


“你是说以前每年这个时候出战都不是作战,都只是出去转一圈?”高顺目瞪口呆。

马江点点头:“是啊,因为到处是积雪,草原上又没有障碍,老远就被发现了,想追也难,伏击又不行,只能远远震慑一下,让鲜卑鞑子知道官军在盯着他们。”

高顺脸色一黑,这个情况他还真的不知道。

难怪那些家伙兴趣不高,出去晃一圈又没战功,还不如在城里烤火喝酒。

高顺却是眼睛微眯,淡淡道:“既然长久以来这个时候官军出战都是走个过场,那是不是鲜卑鞑子也知道这个情况?”

“那是当然!所以,那些鲜卑鞑子才敢于靠近九原城30里甚至20里范围借道渡河南下,只要官军一出现,他们就会立即远遁。”旁边骁骑卫队副程飞虎也说道。

“那他们劫掠之后返回,一般会从什么地方渡河?”高顺却是眼睛发亮。

“一般会在九原城外50里外,不过他们也很小心,担心被截杀,都会选择在白天行军,晚上都会找地方宿营!”马江补充道。

“这样啊!”高顺沉吟。

“军侯,你难道打算袭杀鲜卑鞑子?可我们全部人马才百人,这……”马江等人都被吓了一跳。

高顺看着众人,表情严肃起来:“事在人为!别人觉得不行,难道我们也不行?或者说你们只想永远就做一个队正队副?”

众人沉默。

高顺接着道:“我们现在的确是只有百人,但我刚来九原城的时候还是孤身一人,既然有了百人队,那日后必然就会有千人队,万人队!

而你们也不要总把自己当成一个大头兵。

记住,你们都是种子!你们今日是队正队副、或者只是一名小兵,但日后,谁说就不是一名统率大军的统率?

所以,在征战的过程中,不断学习,不断的进步,为将来做一名合格的统率做好准备,因为的高顺的队伍中,不容许滥竽充数的人存在!

征战中,保护好自己,也保护好你们的伙伴,他们都是跟我们并肩作战的兄弟,关键时刻会为我们挡住背后的冷箭和攻击,救我们一命!”

高顺也无奈,这个时代,没有国家的概念,而他对于这个行将就木的大汉朝廷也并无太多归属感,他只想保护这些百姓。

因此,他只能用生命唤起这些人心底的正义感,来凝聚部队的向心力。

听到这一席话,不光是马江、程飞虎,就是查木涵、石川等人也都是眼睛发亮。

高顺略微沉吟片刻,陡然喝道:“传令,让金鹰卫郑福来见我!”

传令兵顿时转身策马离去,这还是当初他刚刚来到这个时代救的黑娃那14个人中的。

当初建立四大营,人员不足,招兵的时候这几个家伙也报名了,毕竟离开了高顺的院子,他们生活立刻简单起来,也是为了讨口饭吃。

不过他们原本就是普通百姓,没多少实力,最终,高顺将他们编入传令兵,不属于100人序列,总共六人,此次出来带了3人。

“公子,您找我?”阿福一身皮甲,满脸喜色。

高顺看着他,表情严肃:“阿福,训练了你们整整一个冬天,现在也该到了检测你们能力的时候了,空口白牙没任何卵用,我要看到结果。现在,我命令你,向前探查,探明前方三十里范围里的情况!”

“诺!”

不到几个呼吸时间,14骑便呼啸离去。

高顺带队稍微减缓速度,节省马力。